徵才機關 | 彰化縣伸港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建築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50-彰化縣 |
有效期間 | 2019-04-09~2019-04-16 |
資格條件 | 1、公務人員高、普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除具建築工程職系任用資格外, 同時需符合建築法第34條資格(具大、專有關系、科畢業或高等考試相關類科考試及格經依法任用並具有三年以上工程經驗)。 2、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1、建築工程職系相關工作及建、使照執照審查工作。 2、小型工程。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等。 |
工作地址 | 彰化縣伸港鄉大同村中興路2段201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掛號通信報名(以郵戳日期為憑)或親送(彰化縣伸港鄉大同村中興路2段201號人事室)。 2、意者請檢具以下資料並請依下列順序以長尾夾夾妥: (1)公務人員履歷表請填完整資料(其中應包括經 歷、銓審、獎懲[應包括獎懲事由、獎懲額度及核布日期、文號]、自傳),表末並請簽名。 (2)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現職銓敘審定函、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最近五年內終身學習研習紀錄(研習紀錄請至終身學習入口網站下載列印)、語言能力檢定測驗合格證件(以上均附影本,如無免附)。 (3)應徵人員請檢附證件資料寄送本所人事室報名,未獲通知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報名截止日:如上網公告期間(以郵戳為憑)。 4、聯絡電話:04-7982010#171陳課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