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智慧財產法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8至9職等 |
職稱 | 一等書記官兼科長 |
職系 | 司法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7-03-17~2017-03-24 |
資格條件 | (一)現任一等書記官兼科長或一等書記官且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 (1)曾任一、二等書記官、薦任書記官或司法院司法行政職系薦任科員以上職務2年以上。 (2)曾任一、二等書記官兼股長或薦任書記官兼股長1年以上。 (二)具領導及規劃能力,熟悉採購、庶務、財產管理等事務。 (三)有主管職務經驗者優先。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所定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2條所定不得應考等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辦理本院書記官紀錄與總務科行政業務 |
工作地址 | 22041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二段7號3樓 |
聯絡E-Mail | tyza0201@judicial.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甄選簡章已公告於司法院網站(http://www.judicial.gov.tw)及智慧財產法院網站(http://ipc.judicial.gov.tw/),請自行上網查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