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大園區公所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23-03-09

徵才機關 桃園市大園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五等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3-03-02~2023-03-09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不得任用等情事。
3.熟悉電腦文書處理作業。
4.品行端正、態度誠懇、主動積極、具服務熱忱。
工作項目 【民政課課員職代】
1.民防組訓、守望相助隊業務。
2.災害防救業務。
3.里辦補助款業務。
4.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桃園市大園區中正西路12號(大園區公所)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 待遇:以約僱5等280薪點僱用(折合月薪新臺幣36,316元),享勞健保、勞退等相關福利
2. 僱用期間:錄取人員係代理民政課課員請假及留職停薪期間之職務,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原因滅之日止。當僱用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3.報名:意者請依序檢附甄選履歷表(以標楷體繕打)、最高學歷證書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工作經歷、語言檢定或專業證照證明文件(無則免附)、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無則免附)、退伍令影本(無則免附)等資料,於112年3月9日下午5時以前寄(送)達桃園市大園區田心里中正西路12號,桃園市大園區公所人事室收,以本公所收件日期為憑,非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報名。信封上請註明【應徵民政課課員職代】。 甄選履歷表表至大園區公所網頁(https://www.dayuan.tycg.gov.tw/) >首頁>相關資料>徵才資訊項下,或事求人徵才公告處下載使用。
4.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不另通知,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5.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並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等別相當、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辦理。
6.應徴者若有疑問請洽03-3867703#283人事室蔡小姐。
7.應徵人員所附證件不得有偽、變造等情事,一經發現移送司法機關查辦,報名資格於事後發現不符者,雖經錄取,用人單位仍不予僱用,如已僱用者,予以解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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