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稽查員 |
職系 | 環保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6-宜蘭縣 |
有效期間 | 2023-03-01~2023-03-06 |
資格條件 | (一)具環保行政職系稽查員法定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並需具備焚化爐營運管理一年以上工作經驗。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無限制調任情事者。 (三)需有主動積極精神及能配合業務加班者。 |
工作項目 | (一)一般廢棄物焚化廠營運管理(含焚化廠升級整備)。 (二)一般廢棄物焚化廠灰渣處理(含飛灰再利用、底渣篩分廠營運管理)。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宜蘭縣五結鄉利工二路100號)。 |
聯絡E-Mail | yang@mail.e-land.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請於112年3月6日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含填寫簡要自述,並敘明焚化爐營運管理之工作經驗)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並將身分證(正反面)、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現職銓敘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相關證件,依序排列掃瞄成1個PDF電子檔後上傳,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不予受理亦不通知補件,資格符合者通知參加面試,不符資格者不另行通知,面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 (二)本項甄選得視需要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三)聯絡電話:03-9907755分機560人事室黃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