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聘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正取1名,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候補期間3個月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2-16~2023-03-01 |
資格條件 | (一)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位。 (二)熟諳電腦文書處理(中文輸入每分鐘30字以上)、公文處理能力。 (三)工作態度主動積極、負責盡職、文筆佳、具有團隊合作精神與溝通協調能力。 (四)具有政府機關人事部門工作經驗者尤佳。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列不得任用之情事。 |
工作項目 | (一)工作項目:辦理本會人事相關業務。 (二)工作時間:自通知報到之日起起至112年5月21日止(本職缺為分娩前後請假期間之職務代理,代理至請假期滿止)。 |
工作地址 |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3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方式:採通訊報名,請檢具履歷表(含自傳及照片)、大學以上學歷及相關資歷等資料影本,於112年3月1日前(以郵戳為憑,信封請註明:應徵約聘職代)逕寄本會人事室。並請至本會全球資訊網www.csptc.gov.tw之最新消息區,下載應徵人員簡歷表填寫後,於收文截止次日內,以Email傳送電子檔至本會(human@csptc.gov.tw)。聯絡電話:(02)82367172宋小姐。 (二)甄選方式: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報名資料恕不退件,惟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備註:本職缺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列冊候用,期間3個月,如有出缺另行通知派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