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政府地政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四職等至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 |
職稱 | 助理員 |
職系 | 地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3-02-20~2023-02-24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含升官等考試及訓練)及格,並具地政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 (二)無考試限制調任情事。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 |
工作項目 | (一)市有耕地管理。 (二)耕地租佃爭議調解調處。 (三)私有耕地登記案件之核備。 (四)外國人及大陸地區人民取得移轉不動產。 (五)公地放領業務及公地相關法規增修事宜。 (六)督導各地政事務所地權業務。 (七)督導各區公所有關三七五租約之業務。 (八)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政府地政局。(臺中市西區三民路1段158號7樓) |
聯絡E-Mail | teresa0807@taichun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符合前項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提供線上調閱履歷功能,於112年2月24日前以線上履歷應徵,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uid=33線上應徵本職缺,並確認個人資料校對網站已維護完整履歷資料),逾期不受理。 聯絡電話:04-22218558分機63562 附註: (一)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面試,時間另行通知。資格不符、未獲遴用者恕不通知。 (二)本次徵才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