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北部分署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 官職等 | 五等 |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 有效期間 | 2022-03-28~2022-03-31 |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熟諳電腦軟體(OFFICE)操作及文書處理。 |
| 工作項目 | 1、勤務指揮中心公務文書資料彙整、處理、撰擬等工作。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忠愛路1段45號 |
| 聯絡E-Mail | 04a23hu@gmail.com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檢附:個人履歷表(附照片並含基本資料、經歷、及自傳)、最⾼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及相關證明文件,於111年3⽉31⽇前(以掛號郵戳為憑)逕寄(送)海巡署北部分署人事室收(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約僱職務代理人」字樣),聯絡人:人事室林先生,聯絡電話03-4080024分機310702 (地址:桃園市觀音區忠愛路一段45號) 。 (二)⽉⽀報酬:36,316元(約僱五等280薪點) (三)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談,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通知及不退件;未獲通知⾯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須返還書⾯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四)本職缺係代理本分署勤務指揮中心科員留職停薪期間所遺職務(111年4月1日至111年9月30日),約僱期限至111年9月30日或留職停薪原因消失之前一日止;約僱期限屆滿或約僱原因消失,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