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安全保防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2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2-03-18~2022-03-21 |
資格條件 | 1.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以上系所畢業。 2.特種考試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考試錄取,並經調查人員訓練及格。 3.法務部調查局科員、調查員、調查官及調查專員資歷滿15年。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所定情事。 5.無限制調任情事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各款情事之一者。 6.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之情事(按:如有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股東等,請於到職前處理竣事)。 |
工作項目 | 財政部稅務監察業務 |
工作地址 |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監察室(桃園市桃園區三元街156號7樓) |
聯絡E-Mail | nh18948@ntbna.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採線上報名方式遞件(恕不受理紙本郵寄應徵) 1. 本職缺應徵作業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需填寫自傳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履歷表電話聯絡資訊請更新正確,另請撰寫簡要自述,完成授權同意開放調閱履歷資料,並將下列證明文件全數上傳該系統。 2.應檢附證明文件如下: (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2)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3)現職派令影本 (4)現職銓敘審定函影本 (5)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6)其他證明文件(如其他職系認定資料、身心障礙證明等) (二)報名資料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另行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者(資料未備全者,視同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聯絡電話:若欲詢問職缺工作內容,請洽(03)339-6789分機1754郭先生;若有事求人徵才系統操作方面問題,請洽(03)339-6789分機1706王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