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中正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280薪點(月支36,316元) |
職稱 | 約僱助理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2-03~2023-02-10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2、熟悉電腦文書系統操作。 3、具有相關公務經驗者尤佳。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及公務員服務法有關兼職、經營商業等情事。 |
工作項目 | 1、訓練進修及差勤管理業務。 2、待遇、福利、退撫、保險及活動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100024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1段108號8樓 |
聯絡E-Mail | bq-109@gov.taipei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期間:自112年2月3日至112年2月10日止,請採線上報名或Email報名(擇一/勿重複投遞),紙本恕不受理: (一)採線上報名者:至⾏政院人事⾏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應徵,履歷務必含照片、學經歷及自傳,上傳最⾼學歷畢業證書及公務經歷證明。 (二)Email報名者: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及前開表件電子檔Email至bq-109@gov.taipei,郵件標題請註明「應徵臺北市中正區公所人事室約僱助理員職務」。 二、所檢附證件資料必須清晰可辨(應徵履歷資料及證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及冒用等情事,應自負法律責任,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僱用者,撤銷僱用),檢附資料未齊全或自傳未填寫者恕不受理,亦不通知補件,視本所需求擇優面試(面試方式另⾏通知)。 三、本職缺甄選錄取名額1名,得視甄試成績優劣,不足額錄取,或增列候補至多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錄取者將於甄試後電話通知,錄取人員名單將公告本所網站1週。 四、代理留職停薪期間職務自112年3月2日起至114年1月22日止。約僱期間如期限屆滿、約僱原因消失、留職停薪人員提前復職及工作考評不佳,應即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