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中正區公所 徵求 約僱技士~2022-03-16

徵才機關 臺北市中正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280薪點(月支36,316元)
職稱 約僱技士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2-03-09~2022-03-16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四、具有防災或區民活動中心修繕工程相關經驗為宜。
工作項目 一、辦理鄰里基層建設資料調查及公共工程(含公民會館及活動中心等)之設計、監造、驗收及維護與其他配合執行事項。
二、協辦區級災害搶修事項。
三、本區鄰里公園及公有綠地之協助配合事項。
四、田園城市政策及公有空地綠化認養之協助配合事項。
五、公共工程綜合事項。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1段108號8樓
聯絡E-Mail bq-109@mail.taipei.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期間:自111年3月9日至111年3月16日止,請採線上報名或Email報名(擇一/勿重複投遞),紙本恕不受理:(一)採線上報名者:至⾏政院人事⾏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選擇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註冊並線上填寫履歷(務必含照片、學經歷及自傳),上傳最⾼學歷畢業證書及公務經歷證明,完成後勾選本職缺應徵,並同意授權本所得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投件者完整履歷資料。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二)Email報名者: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及前開表件電子檔Email至bq-109@mail.taipei.gov.tw,郵件標題請註明「應徵臺北市中正區公所約僱技士職務」,並以電話確認承辦人是否收到電子郵件。 二、所檢附證件資料必須清晰可辨(應徵履歷資料及證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及冒用等情事,應自負法律責任,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僱用者,撤銷僱用),檢附資料未齊全或自傳未填寫者恕不受理,亦不通知補件,視本所需求擇優面試(面試方式另⾏通知)。三、本職缺甄選錄取名額1名,得視甄試成績優劣,不足額錄取,或增列候補至多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錄取者將於甄試後電話通知,錄取人員名單將公告本所網站1週。四、代理現職人員請假(自111年3月28日起至111年5月9日止)及留職停薪(自111年5月10日起至112年1月30日止)期間之職務。五、約僱期間如期限屆滿、約僱原因消失、留職停薪人員提前復職及工作考評不佳,應即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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