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 徵求 科員~2026-03-24

徵才機關 司法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科員
職系 司法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6-03-10~2026-03-24
資格條件 (一)大學法律系、所畢業或相當普考以上等級考試及格,並具有本職務任用資格之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第28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第21條第1項、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列情事及未符限制轉調規定之情事。
(三)熟稔Word、Excel電腦文書作業系統。
(四)具服務熱忱、務實、獨立作業能力,擅溝通協調及表達能力良好。
(五)具公文寫作及文書處理能力,有審判及司法行政相關實務經驗者尤佳。
(六)留職停薪人員所占職務列等較本職缺列等低者(公務人員陞遷法施行細則第2條第1項參照),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2項規定辦理。
工作項目 司法行政事項。
工作地址 本院司法行政廳(台北市重慶南路1段124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方式:
意者請於115年3月24日前(以郵戳為憑)備妥報名應繳交文件,註明電子郵件、上班時間聯絡電話及手機號碼,掛號郵寄司法院司法行政廳收(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1段124號),信封請註明「應徵司法院司法行政廳科員」等字樣,不接受親自報名。
二、甄試方式:面試、電腦公文製作測驗。
三、報名應繳交文件:
(一)公務人員履歷表(須使用銓敘部所定之公務人員履歷表<一般>格式〈請提供自人事服務網eCPA內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下載〉、自傳並附最近2吋脫帽正面半身相片1張)。
(二)最高學歷及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三)考試及格證書與最近5年考績、獎懲及最近一次銓敘部銓敘審定函影本。
四、甄選程序:經審查符合者,擇優通知筆試及面試;資格不合或應備文件不齊全者,不予受理亦不通知補件。書面審查不符需求而未通知參加考試或考試後未錄取者,恕不另函通知及退件。(為響應環保節能政策,未獲通知參加考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足資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五、錄取公告:本次甄試錄取人員,公告於司法院網站之徵人啟事(司法院網站:http://www.judicial.gov.tw/)。
六、聯絡電話:02-23618577轉290(李先生)。
七、本次徵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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