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臺中醫院 徵求 主任~2026-03-15

徵才機關 衛生福利部臺中醫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8職等
職稱 主任
職系 社會工作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6-03-12~2026-03-15
資格條件 1.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2. 具國內公、私立大學(含以上)學歷。
3.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3級考試或相當等級(含薦任升等)以上考試及格。
4. 具社會工作職系調任資格,現任單列或跨列薦任第八職等職務4年以上經驗,且無特考特用調任限制者。
5. 近3年無懲處紀錄,且任公職期間未受申誡以上懲處紀錄。
6. 具認真負責、言行端正、樂觀進取、良好人際關係、高度工作熱忱之人格特質,且具醫院社會工作相關業務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1. 綜理社會工作室相關業務、媒體行銷等。
2. 其他上級臨時交辦業務。
工作地址 臺中市西區三民路一段199號
聯絡E-Mail taic10070@taic.mohw.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 應徵人員請於截止日前,將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最近1次銓敘審定函、現職派令、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英語能力證明等資料,完整上傳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報名作業,並自行確認已授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
2. 資料不完整或證件有缺漏者,視同資格不符,不另通知補件。
3. 所附資料如有虛假,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
4. 初審為資料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複試(未入選參加複試者恕不通知);另甄選成績不符本院需求者,得不足額錄取。
5. 本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6. 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院得予從缺;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未獲遴用者,不再行通知。
7. 如有相關疑義請洽詢本院人事室溫小姐,聯絡人:04-22294411轉5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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