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臺中市政府法制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 官職等 | |
| 職稱 | 聘用職務代理人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 有效期間 | 2026-02-13~2026-03-02 |
| 資格條件 | (一)國内外大學(含)以上學校法律學系畢業。 (二)具辦理法制業務(如法規訂修及法規疑義解釋)實務經驗者尤佳,且須具電腦、文書處理及良好溝通能力。 |
| 工作項目 | 辦理本局法制相關業務(自治法規及行政規則之研擬與訂修、各機關法令諮詢意見之提供及法制行政業務之辦理等有關業務)與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政府法制局(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 |
| 聯絡E-Mail | vivik725@taichung.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方式: 具意願者,請檢附履歷表、畢業證書及簡要自傳(自傳500字以内,並以A4繕打後e-mail至vivik725@taichung.gov.tw)等證明文件,註明聯絡電話(日、夜)或聯絡方式,以掛號郵寄或親自送件,於115年3月2日下午5點前送達至本局法制行政科(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報名,並請敘明應徵職稱。 (二)、其他: 1.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合格者,本局將擇優舉行面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2.聘用期限:自報到日起至115年8月16日止或育婴留職停薪同仁回職復薪前1日止。 3.經審查資格符合人員,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符合者將不予通知。徵才資料恕不退件,重要個人文件請用影本。 4.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额外,得增列候補名额1至2名,候補期間五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5.月薪資約新臺幣52,301元。 6.對於本職缺有任何疑義,請洽臺中市政府法制局聯絡人:林小姐,聯絡電話:04-222891111#2330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