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士林區健康服務中心 徵求 組長~2026-02-11

徵才機關 臺北市士林區健康服務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8職等至薦任第8職等
職稱 組長
職系 衛生技術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6-02-04~2026-02-11
資格條件 現職銓敘審定薦任第7職等以上之公務人員,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各項情事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並具備以下資格:
1.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相關科系大學以上畢業,研究所畢業優先。
2.公務人員高普考或相當考試及格,具衛生技術職系任用資格。
3.具衛生行政或衛生技術3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
4.做事積極細心、認真負責,具管理、督導、考核、企劃、溝通協調能力,且抗壓性高、能接受工作挑戰。
5.具主管經驗、有採購專業人員資格證照者尤佳。
工作項目 1.綜理個案管理組業務:掌理家戶健康管理、弱勢族群服務、優生保健、婦幼衛生、中老年防治及個案管理、學校衛生、生命統計、 長期照護轉介管理、癌症防治、防疫業務等事項。。
2.出席及主持會議。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士林區健康服務中心 (臺北市士林區中正路439號2樓)
聯絡E-Mail ea8276@gov.taipei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如何應徵
1.意者請於115年2月11日(星期三)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並將下列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佐證資料及專案計畫書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並上傳,未於期限前完成者視同未報名,請勿寄送紙本資料:
(1)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佐證資料:
A.考試及格證書。
B.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C.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D.現職機關派令。
E.銓敘部審定函。
F.退伍令或退役證明書(如無免附)。
G.通過英語能力測驗檢定證書(如無免附)。
(3)主責之專案計畫書、研究案或投稿資料(如無免附)。
2.國內學歷請檢附中文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
3.聯絡人:人事賴小姐,電話:2881-3039分機7124或電子郵件ea8276@gov.taipei。
二、其他事項
1.甄試方式:面試。經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參加面試,初審名單將於115年2月12日(星期四)中午12時前公告於本中心網站https://www.slhc.gov.taipei,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面試時間「預定」於115年2月12日下午5時,假本中心201會議室辦理,當日請密切注意本中心公告,以公告為準。
2.本項甄選擬補實之職缺將由本中心就應徵人員面試結果擇優遞補,並依公務人員任免遷調有關規定辦理任用手續,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中心得予從缺。另本職缺得依需要擇優列候補 2 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 5 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3.報名人員所送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為確保考試公平公正,請勿請託關心,違者將不予考慮。
4.本職缺為預估缺,預計115年3月31日出缺。
5.若面試日期當日遇天然災害,臺北市政府發布停止辦公,則於停止辦公日後之 2 日 內,另行公告面試日期於本中心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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