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 徵求 科員~2025-12-25

徵才機關 行政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科員
職系 消防與災害防救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2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5-12-05~2025-12-25
資格條件 1、本職缺為消防與災害防救職系或經建行政職系,具消防與災害防救職系或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均符合資格條件(具消防與災害防救職系任用資格者:曾銓敘審定農業技術職系、衛生技術職系、消防技術職系、原子能職系、土木工程職系、交通技術職系、環資技術職系、天文氣象地震職系、衛生行政職系及環保行政職系得單向調任消防與災害防救職系)。
2、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其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3、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4、具委任第五職等合格實授任用資格
5、具災害防救相關業務工作1年以上經驗。
6、且具災害防救法制概念、災害防救業務經驗及學識、國際交流合作經驗者尤佳。
7、具備高度工作熱忱及團隊合作精神、配合平日防災及災害緊急應變期間輪值及差旅、熟悉電腦文書操作。
8、具英文或日文檢定及格證照者尤佳。
工作項目 1、中央聯合應變中心體系與制度建立之研議及擬辦。
2、災害防救韌性之減災、整備、應變與復原各項策略之研議及擬辦。
3、擔任災害防救業務計畫及地區災害防救計畫初審
4、配合本辦公室平日及應變中心開設24小時輪值作業。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三段200號5樓
聯絡E-Mail cwli3@ey.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本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另請上傳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最近派令、銓審函及英語檢定證明文件等資料檔案,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2、本案職缺2名,均係本院災害防救辦公室科員職缺。初審合格者,必要時,得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如有疑問,請洽(02)33567022李小姐。
3、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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