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消防局 徵求 專員~2025-12-11

徵才機關 新北市政府消防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8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職稱 專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5-12-08~2025-12-11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之特種考試以上考試及格,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二)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院校畢業,具有學士以上學位。
(三)最近5年考績皆考列甲等。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者。
工作項目 (一)督辦工程營繕、採購招標、文書管理及出納庶務等業務。
(二)承辦重大專案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北市板橋區南雅南路2段15號。
聯絡E-Mail AM0685@ntp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 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於公告期限內至ECPA「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於確認簡歷及履歷內容無誤並填寫自傳後,點選「應徵職缺」,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供機關調閱,並將以下文件掃成一個PDF檔後上傳:
1. 考試及格證書
2. 最高學歷證件
3. 現職派令
4. 現職最近之銓敘審定函
5.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6.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專業證照、英檢證書、身心障礙手冊)(無則免附)
(二) 由本局就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若應徵人員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不另行通知補件)或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三) 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至多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 聯絡電話:02-89519119分機8314詹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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