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 官職等 | |
| 職稱 | 約僱科員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2-08~2025-12-22 |
| 資格條件 | 一、中華民國國民並無雙重國籍者。 二、大學以上畢業。具藝術人文相關科系學歷,或相關工作經歷者尤佳。 三、具公務經驗、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文字能力佳、積極任事、善於溝通協調。 |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臺北文學季及文學奬、臺北詩歌節、臺北閱影展等業務。 二、民間文學活動協辦。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110204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東北區 |
| 聯絡E-Mail | aq2363@gov.taipei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應繳文件: (一)個人履歷表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等資料影本(國內外學歷須經教育部認可)。 (三)採線上報名者,請於114年12月22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填寫個人資料(含簡要自述)、授權取得履歷資料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請將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相關經歷證明文件等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 (四)以紙本報名者,請於114年12月22日前(以郵戳為憑)寄臺北市政府文化局人事室(地址: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西北區),信封請註明「應徵藝術發展科約僱科員」,逾期恕不受理。 (五)報名者未依前開說明提供相關文件資料或有缺漏者,將視為資格不符。 二、預定進用期間: (一)實際到職日起至115年4月2日或代理原因消失之前一日止,職務代理原因消失時應無條件解僱。 (二)114年度僱用期限至同年12月31日止,俟年度成績考核合格,始辦理次年度續僱事宜。 三、待遇:新臺幣月支報酬280薪點,依折合率計算約38,948元 四、聯絡人: 李股長 電話:1999(外縣市02-27208889)分機3553 五、備註: (一)本局得先書面審查,合格者通知面談,不合格者恕不退件及函復。 (二)本職缺得視業務需要擇優增列候補人員 2 名,並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6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