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徵求 約聘副研究員~2025-12-12

徵才機關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聘副研究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12-05~2025-12-12
資格條件 1.具有下列學經歷條件之一:
(1)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並具有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1年以上者。
(2)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如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聘用人員尤佳) 3年以上者。
2.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相關專業證書者尤佳。
3.具全民英檢中高級或相當程度英語能力者尤佳。
4.具有公務機關行政經驗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5.歡迎具社會工作、社會學、兒童福利、心理諮商、幼兒教育、法律相關學經歷者應徵。
6.未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第一項情事者。
工作項目 1.強化社會安全網服務對象之高風險/跨轄、身心障礙者高照顧負荷與困難照顧之追蹤與協調。
2.社區家事商談及未成年子女照顧計畫服務方案之規劃、推動、協調與執行。
3.未成年子女監護及訪視調查業務之規劃及執行。
4.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七段508號4樓(暫定)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意者請於114年12月12日前,檢附簡歷表(請自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官網徵才專區,網址: http://www.sfaa.gov.tw/下載)、自傳、學經歷證書、工作經歷證明及其他資格證明文件等相關資料影本(請依序裝釘),於報名截止日前,郵寄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140號8樓-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人事室收。信封上務必註記「應徵家庭支持組約聘副研究員職務(四)」,以郵戳為憑,逾期寄件者,視同未報名。
2.本次視公開甄選結果擇優候補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3.本案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談,未獲遴用者,不再通知及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處理。
4.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帳號。
5.聘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每年視前一年度之考核成績,決定翌年續聘與否。
6.月支報酬:344至424薪點(新臺幣47,850元至5,8978元),自344薪點起聘。如曾任與擬任職務性質相近、等級相當、服務成績優良年資,並有證明文件者,得專案簽核後按年提敘薪點。
7.洽詢電話:(02)8979-1196分機601李先生(人事);02-8692-0921徐小姐(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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