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內政部警政署警察通訊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 官職等 | 約僱5等280薪點(折合月薪新臺幣38,948元) |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6-01-05~2026-01-14 |
| 資格條件 | 1.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電機工程相關科系尤佳) 2. 具電腦文書、簡報處理能力。 3.僱用期間:到之日起至 115 年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 1 日止,如期滿或本職務代理原因消滅時,應無條件解聘。 |
| 工作項目 | 1.辦理微波網路設置計畫及設備審驗相關作業。 2.辦理本所各分所維護費核銷管控事宜。 3.辦理本科綜合業務。 4.辦理微波通徑測試作業。 5.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內政部警政署警察通訊所微波通訊科(臺北市文山區萬盛街15號之1) |
| 聯絡E-Mail | kunyinglu579@pco.npa.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 意者請檢附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相關證照(書)影本,於115年 1 月14日前﹙以郵戳為憑﹚,逕寄「臺北市文山區萬盛街15號之1內政部警政署警察通訊所微波通訊科」。 2. 務請註明聯絡電話(日、夜)或聯絡方式,並請於信封上註記:「應徵微波通訊科約僱人員」。應徵文件無論錄取與否恕不退件。 3. 報名表請附上近照,務必填寫簡要自述。 4. 聯絡人:呂昆穎,聯絡電話:(02)2935-5359 5.待遇 280 薪點,折合金額約新臺幣 38,948 元/月。 6. 書面審查合格者﹙逾期或資料不齊者視為不合格﹚報名人數如超過 5 名,擇優以電話通知面試,不合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本職缺得酌列候補人員 1名,候補期間為 3個月;如無適當人員,得予從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