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警政署警察通訊所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26-01-14

徵才機關 內政部警政署警察通訊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5等280薪點(折合月薪新臺幣38,948元)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6-01-05~2026-01-14
資格條件 1.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電機工程相關科系尤佳)
2. 具電腦文書、簡報處理能力。
3.僱用期間:到之日起至 115 年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 1 日止,如期滿或本職務代理原因消滅時,應無條件解聘。
工作項目 1.辦理微波網路設置計畫及設備審驗相關作業。
2.辦理本所各分所維護費核銷管控事宜。
3.辦理本科綜合業務。
4.辦理微波通徑測試作業。
5.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內政部警政署警察通訊所微波通訊科(臺北市文山區萬盛街15號之1)
聯絡E-Mail kunyinglu579@pco.npa.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 意者請檢附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相關證照(書)影本,於115年 1 月14日前﹙以郵戳為憑﹚,逕寄「臺北市文山區萬盛街15號之1內政部警政署警察通訊所微波通訊科」。
2. 務請註明聯絡電話(日、夜)或聯絡方式,並請於信封上註記:「應徵微波通訊科約僱人員」。應徵文件無論錄取與否恕不退件。
3. 報名表請附上近照,務必填寫簡要自述。
4. 聯絡人:呂昆穎,聯絡電話:(02)2935-5359
5.待遇 280 薪點,折合金額約新臺幣 38,948 元/月。
6. 書面審查合格者﹙逾期或資料不齊者視為不合格﹚報名人數如超過 5 名,擇優以電話通知面試,不合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本職缺得酌列候補人員 1名,候補期間為 3個月;如無適當人員,得予從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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