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 官職等 | 無至無或無至無 |
| 職稱 | 約用人員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2-23~2025-12-31 |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畢業或國內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二)需具備機車及汽車駕照。(三)基本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
| 工作項目 | (一)工作內容:辦理養豬廢水查核、轄內水污染源稽查管制及許可審查事宜、轄內水污染事件污染源追查等相關業務。(二)工作時間:日班自8時至17時,周休二日。(三)月薪:新臺幣38,948元起(含勞健保等相關費用)。(四)僱用期限:定期契約自報到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並得視每年预算情形及服務績效考核結果繼續僱用與否)。 |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及臺中市轄區)。 |
| 聯絡E-Mail | a0051@taichung.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時間:114年12月23日至114年12月31日下午5時截止。 (二)報名方式:將履歷資料等報名應徵文件郵寄(以郵戳為憑)或專人送至「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水質及土壤保護科,張先生收(地址: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588號)」,並於信封下角註明「應徵水保科約用人員」字樣,逾期恕不受理。 (三)報名應徵文件:(以下文件請以A4紙張規格) 1.A4履歷:內容含基本資料、自傳、工作經歷(任職機構及期間)、對本工作之認知與期許短文(500字以內)及3個月內2吋照片1張,並註明可寄達之郵遞區號及住址及可隨時聯絡之電話號碼。 2.身分證明文件影本、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相關工作經驗佐證文件、英文相關證書及駕駛執照(機車以及汽車)影本。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第1款(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者)、第2款(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者)之情事(錄取後經查知者,不予僱用)。 (五)甄選方式與配分比例(總分100分):經書面審查通過後通知面試。 1.書面資料(佔30分,學歷15分及工作經驗15分)。2.面試(佔70分,配分比例包括水污染防治業務瞭解情形50分、言詞表達10分、儀表10分)。 (六)甄選辦法:1.採公開甄選。2.針對身分證件、學歷、相關工作經驗、履歷及駕駛執照等文件進行書面審查。3.經初審符合環保局需求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不退件),時間另行通知。 (七)錄取通知方式:於環保局網站:http://www.epb.taichung.gov.tw/,公布甄選結果並通知當事人辦理僱用(錄取人員應於通知報到日起14日(含例假日)內辦理報到)。 (八)本次甄選錄取正取1名,得備取2名,備取名單有效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有效,上開期限內如正取人員未報到或離職,將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為正取人員,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九)聯絡人: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水質及土壤保護科,張先生,電話:(04)22289111分機663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