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中央選舉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 官職等 | |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2-22~2025-12-31 |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政治、公共行政或大眾傳播等相關系所畢業。 二、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佳。 |
| 工作項目 | 一、全國性公民投票提案、連署之受理清查。 二、全國性公民投票公報及有聲公報編製。 三、選舉、罷免及公民投票之研究發展。 四、內部控制及風險管理管考業務。 五、本會臉書粉專經營與聯繫事宜。 六、行政庶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中央選舉委員會(臺北市徐州路5號10樓) |
| 聯絡E-Mail | shirley@cec.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檢具資料: (一)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於114年12月31日(含)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RESUME_N/WANTLogin.aspx),如無註冊帳號請先註冊,確認履歷內容各項資料無誤後,勾選職缺並「確定應徵」,並請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 (二)將公務人員個人履歷表(註明日間聯絡電話)、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專業工作經歷證明文件等文件掃描合併成一PDF檔案,完整上傳。 二、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合或未錄取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三、僱用期限至115年10月15日止,即行解僱。(如育嬰留職停薪人員提前復職則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另報酬待遇,依「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五等320薪點支給,折合新臺幣44,512元。 四、本職缺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2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面試人員均無適當人選時,從缺。聯絡方式:電話02-23976995林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