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勞動局 徵求 科員~2026-03-19

徵才機關 桃園市政府勞動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科員
職系 社勞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6-02-25~2026-03-19
資格條件 1.國、內外之公私立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具社勞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5職等以上。
3.無限制調任、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者。
4.未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行政院或大陸委員會依相關法令規定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
工作項目 1.辦理勞工行政業務90%。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10%。
工作地址 桃園市政府勞動局-跨國勞動事務科(桃園市桃園區大同路108號8樓)
聯絡E-Mail 10016861@mail.ty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意者請於115年3月19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填妥「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並確認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履歷調閱授權同意。另請將下列資料「依序」掃描於「同一個PDF檔」後上傳至該系統:(1)考試及格證書(2)最高學歷證書(3)最近銓審函及現職機關派令(4)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5)其他專業或語言能力證照等相關資料 (6)甄選人員基本資績表。
2.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未錄取者不另通知。
3.本案甄選職缺為預估缺,預計115年4月13日出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並得依序遞補本次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如無適合人選,亦得從缺。
4.上述甄選人員基本資績表,請另至桃園市政府勞動局首頁【業務資訊-人事服務專區-人事業務表單下載專區】
(網址: https://lhrb.tycg.gov.tw/News_Content.aspx?n=14166&s=967401) 下載附件並繕打內容後,逕傳至李小姐10016861@mail.tycg.gov.tw (連絡電話:03-3322101分機6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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