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徵求 法警~2026-03-05

徵才機關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稱 法警
職系 司法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7-花蓮縣
有效期間 2026-02-14~2026-03-05
資格條件 (一) 具有合格實授委任第3職等以上並具備法警管理辦法第9條任用資格人員。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 條及第 28 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 12 條、公務人員考試法第 12 條各款情事及無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法警勤務,須配合本院法警輪值夜班、假日值勤。
工作地址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本院院區及本院民事庭暨國民法官法庭院區)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時間、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115年3月5日止,一律以掛號郵件通訊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或應繳驗文件不齊者(除體格檢查表外),視為資格不符,恕不受理。
(二)報名地址: 970019花蓮市府前路15號,臺灣花蓮地方法院人事室收,並請於信封外註明「甄選法警」。
(三)聯絡電話:(03)8225144轉206林小姐。
(四)簡章、報名表及體格檢查標準表請於司法院及本院網站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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