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中央大學附屬中壢高級中學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幹事 |
職系 | 文教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5-09-03~2025-09-12 |
資格條件 | (一)具有身心障礙手冊。 (二)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五職等以上,並具有甄選職務任用資格且無調任限制者。 (三)未曾受懲戒、行政處分,品行端正且具服務熱誠及良好的溝通能力。熟諳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如word、excel 及網路資訊應用處理等。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 條迴避任用、第28 條各款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 條各款不得陞任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且未受懲戒處分。 (五)無性侵害之犯罪紀錄,或曾經主管機關或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有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屬實並經該管主管機關核准解聘或不續聘者。 |
工作項目 | 本校教學組行政工作及臨時交辦事項,且須配合學校職務輪調。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三光路115號 |
聯絡E-Mail | personnel2@clhs.tyc.edu.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方式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採線上應徵方式,說明如下: (1)線上應徵: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須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依程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2)上傳資料:請將下列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 電子檔上傳:(1)國民身分證(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3)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4)最近一次銓敘審定函(5)最近5 年考績通知書(6)現職派令(7)身心障礙證明。 2.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遴選者,恕不另行通知;未於期限內完成報名者,亦同。 3.如有其他疑問,請洽本校人事室蔡先生,聯絡電話:03-4932181 轉53。 (二)候補有效期間為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該期間有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時得予以遞補。 (三)預計114 年11月1日以後出缺,若其未調任,本次甄選即失其效力。 (四)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或隨時公布於本校網站補充。 (五)甄選簡章請參閱本校官網https://www.clhs.tyc.edu.tw/hom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