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立豐原國民中學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5-09-11~2025-09-16 |
資格條件 |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兼具外國國籍,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7、28條各款情事之一、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護理人員法第6條規定不得充任護理人員情事之一者。 (二)教育部立案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護理科系畢業(國外學歷需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 (三)具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或護士證書。 (四)無性侵害、性騷擾及霸凌等犯罪紀錄行為者。 (五)具基本文書及資訊處理能力。 |
工作項目 | (一)學校學生、教職員工衛生保健、健康中心等護理及相關行政業務工作。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立豐原國民中學(臺中市豐原區三豐路一段321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職缺得增列備取2名(備取人員依序列冊候補,正取人員因故無法報到或遇職務代理人出缺時再依候用名冊總成績高低順序依序遞補,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 (二)僱用期間:自僱用日起至職缺補實前一日止或僱用原因消失,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三)月支薪酬:依「臺中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聘用及約僱人員支給報酬標準表」,具備護理師證書者以約僱五等280薪點計酬給付(折合新臺幣38,948元);具備護士證書者以約僱四等250薪點計酬給付(折合新臺幣34,775元);須自付勞保、健保及勞工退休金自付額。 (四)報名方式:採線上e-mail報名,符合上述資格條件者,請於114年9月16日前檢附下列報名資料,並依序整理成一個PDF檔案,寄送至報名信箱,信件主旨請註明「應徵護理人員職務代理人」,逾期恕不受理。 1.報名資料: (1)報名表(請附上最近一年內半身相片及註明聯絡電話)。 (2)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5)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或護士證書。 (6)其他證明影本(如個人專長證照、退伍令/免役證明、歷任離職/服務證明、身心障礙等相關證明,無則免附)。 2.報名信箱:edu6143@st.tc.edu.tw 3.聯絡方式:04-25251200分機116 (五)甄選方式:報名人員經初審符合資格者,將擇優通知面試(本校以電話通知面試,請保持電話暢通,如無法聯繫請自行負責),面試當日請攜帶前項證件正本(驗畢發還),面試逾時未報到者視同放棄;報名資格不符或未接獲通知者,恕不另行告知及退件。 (六)錄取公告:甄選結果將公告於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站。 (七)其他事項 1.本公告未盡事宜,悉依「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2.經繳驗之各種證明文件如有不實或偽造情形,取消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自負法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