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交通部鐵道局中部工程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臨時人員(專業工程助理) |
職系 | 無 |
名額 | 機電類2名、土建軌道類2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0-新竹市31-新竹縣42-臺中市60-嘉義市61-嘉義縣 |
有效期間 | 2023-05-30~2023-06-08 |
資格條件 | 1、資格條件(含學經歷): (1)具有中華民國國籍未具有雙重國籍,大專以上學校畢業(檢附證明文件)為基本條件。 (2)需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第1項各款情形及不得有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經營商業及投機事業或兼職情事。 (3)具品管工程師、職業(勞工)安全衛生證照、其他相關專業證照或訓練證明文件佳。 (4)品行端正、身體健康、工作積極具團隊精神及工作熱忱,並可配合本處相關工程夜間施工佳。 (5)機電類、土建軌道類各別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甲、機電類:(檢附證明文件) (甲)碩士學歷2年以上「機電工程或鐵路工程一般機電、號誌、電力、電務工程」相關工作經驗。 (乙)大學學歷4年以上「機電工程或鐵路工程一般機電、號誌、電力、電務工程」相關工作經驗。 (丙)專科學歷6年以上「機電工程或鐵路工程一般機電、號誌、電力、電務工程」相關工作經驗。 乙、土建軌道類:(檢附證明文件) (甲)碩士學歷2年以上「土木、營建、軌道」相關工作經驗。 (乙)大學學歷4年以上「土木、營建、軌道」相關工作經驗。 (丙)專科學歷6年以上「土木、營建、軌道」相關工作經驗。 |
工作項目 | 協助機電、號誌、電力、電務、土木、營建、軌道相關工程規劃、預算編列、機電水電維護管理及審查、現場施工、品質查證、施工查驗、驗收、臨時支援、工區切換等業務作業(需配合夜間施工)。 |
工作地址 | 機關地址:臺中市東區立德街88號、嘉義工區地址:嘉義市西區林森西路502巷6號附1,本處所轄各工務段隊等(即包含臺中市、嘉義縣市、代辦臺鐵工程之新豐竹北及配合鐵道局相關工程範圍等)之辦公處所及工區範圍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甄選名額:正取機電類2名、土建軌道類2名。 二、一律採通訊報名,意者請檢附:1.國民身份證影本。2.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證書影本。3.履歷表(請附照片並詳述自傳)。4.相關工作經驗(檢附證明文件)。 三、報名資料請依序裝訂,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專業工程助理(機電類)」或「應徵:專業工程助理(土建軌道類)」等字樣,於112年6月8日(星期四)前以掛號郵戳為憑,未掛號郵寄者恕不受理報名。收件地址:40150臺中市東區立德街88號/交通部鐵道局中部工程處秘書室,證件不齊及逾期均不受理,報名者所填寫之資料或繳交之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有填寫不實或有偽造、變造等情事,撤銷其錄取資格。 四、報名經書面審查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請務必保持聯絡電話暢通);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所寄送之履歷資料亦不退件。 五、甄選後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錄取者因故未於期間內報到,或於契約期間內離職者,依面試成績高低順序遞補。 六、招聘錄取者,本處將發函通知報到,試用期間為30天,試用期滿經本處考核及格者正式進用。 七、參加甄試者請攜帶身份證正本以供身分核對。 八、本案錄取者應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0條之規定於到職前提出體格檢查證明文件。 九、聯絡電話:04-22252627分機536陳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