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委員會 徵求 書記~2023-06-02

徵才機關 海洋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1職等至第3職等
職稱 書記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23-05-23~2023-06-02
資格條件 (一) 現敘委任第2職等以上,且合格實授滿2年,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證明﹚。
(二) 具專科以上學歷。
(三) 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及格。
(四)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情形。
(五) 最近2年考績至少考列1年甲等、1年乙等。
(六) 具涉外事務相關工作經驗得優先考量。
(七) 具英文檢定相當於全民英檢中級以上(需具合格證書)語文能力。
工作項目 辦理推動參與國際海洋組織與會議、海洋國際合作之統合、規劃、審議、協調及推動、海洋相關國際會議、出國訓練、研習與考察、本處登記桌、預算登帳控管、綜合業務等相關業務及其他長官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海洋委員會國際發展處(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25號4樓)。
聯絡E-Mail chikuwa@oa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符合徵才資格條件者,請於112年6月2日前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我的履歷」內容及填寫自傳,並將現職派令、現職銓敘審定函、最高學歷證書、考試及格證書、最近2年考績通知書、語文檢定合格證書、其他任用資格證明等相關資料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上傳至該系統,完成應徵流程。
(二)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遴用者或未符合資格條件者,不再通知及退件,檢附資料不全者視同資格不符。
(三)本職缺除正取1名外,並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面試成績須達80分以上),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聯絡方式:07-3381810分機261719郭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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