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動物防疫所 徵求 臨時人員~2025-05-23

徵才機關 彰化縣動物防疫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臨時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50-彰化縣
有效期間 2025-05-08~2025-05-23
資格條件 1、 具有國中以上學歷。
2、 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工作認真負責、對待動物有愛心及耐心、無不良嗜好、精通國、台語及擅長溝通協調者。
3、 有飼養或照顧犬貓經驗,且不怕犬貓者為佳。
4、 能配合延長工作時間或於假日彈性上班者。
工作項目 1、 動物舍清潔、清毒及餵飼等工作。
2、 園區及周邊環境清潔維護等工作。
3、 辦理各鄉鎮市公所流浪犬貓移交、民眾送交收容等相關事宜。
4、 接待民眾宣導、解說、導覽等事項。
5、 受理民眾電話諮詢、陳情等相關事宜。
6、 協助辦理流浪犬貓認領養、家犬貓領回等系統資料登錄。
7、 協助獸醫師醫療、保定犬貓等工作。
8、 協助執行動物人道處理及動物屍體搬運相關工作。
9、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彰化縣員林市阿寶巷426號(彰化縣流浪狗中途之家)
聯絡E-Mail lih3580@gmail.com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04-7620774分機263(曹先生)
2.甄選採面試方式,正取1名,視評分成績酌增備取1名。
3. 1、 日期:另行通知。
2、 地點:彰化縣動物防疫所3樓會議室。
4. 1、 報名時間:自公告日起至114年5月23日(星期五)下午5時截止。
2、 報名地點:彰化縣動物防疫所動物保護課(彰化市中央路2號)。
5.親自、委託報名或郵寄報名,若以郵寄報名請用掛號寄至彰化市中央路2號動物保護課收(請於信封備註應徵約用人員)並繳交下列證件並通過資格審查後即完成報名程序,證件不齊恕不計分,亦不退件。
6.應試應攜帶證件 國民身分證正本。
7.錄取公佈 錄取人員將於本所網站公佈。錄取人員另以電話通知。正取放棄由備取遞補。資格不符或未經錄用者,不另通知及退件

8.其他 僱用期間及待遇:僱用期間依契約規定辦理,待遇薪資每月新臺幣28,590元整,並自114年6月1日起調整為每月新臺幣31,449元整。本公告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規令規定辦理。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規定,各機關長官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在本機關任用,有上開情形者,請勿應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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