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教育廣播電臺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駕駛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駕駛 |
職系 | 無 |
名額 | 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5-08~2023-05-31 |
資格條件 | 1. 限中央各機關(學校)所屬現職駕駛(含技工、工友)。 2. 具職業小客車駕駛執照。 3. 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 4. 公立醫院體格檢查合格者(半年內)。 5. 應具備主動工作態度及高配合度。 |
工作項目 | 1. 公務車輛清潔保養維護。 2. 車輛駕駛勤務。 3. 簡易燈管汰換、公文交換。 4. 協助辦公廳舍環境整理、園藝維護。 5.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45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檢具資料:(1)履歷表(應貼2寸半身照片)正本(2)最高學歷證書(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4) 職業小客車駕駛執照影本(5)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半年內)(6)其它專業證照影本(無者免附)(7)最近5年內考績通知書影本(8)最近5年內獎懲資料影本。 2.報名方式: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應徵者,請於112年5月31日前(以郵戳為憑),將有關資料逕寄國立教育廣播電臺秘書室收,地址為10066台北市中正區南海路45號,請註明「應徵駕駛」字樣,履歷表內並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與E-MAIL等聯絡方式,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相關資料請自行留底,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甄選方式: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來本臺面試。本職缺正取1名,候補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經甄選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並依本臺通知日期到職任用。 4.聯絡電話:(02)2388-0600轉180洪主任或189蔣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