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 徵求 技術員(聘用人員)~2023-06-27

徵才機關 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約聘六等1階(280薪點,⽉⽀約新臺幣36,316元)
職稱 技術員(聘用人員)
職系
名額 1(得視成績增列候補人員2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23-06-13~2023-06-27
資格條件 (一) 學經歷:符合下列2項學經歷之一者
1.國內外研究所碩士以上畢業。
2.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一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二年以上者。
(二) 證照(需具備):具有1張以上行政院國家資通安全會報所公布之資通安全專業證照,並需維持有效性。
(三) 具公務部門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四)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情形者。
(五) 本職缺歡迎原住民族參加甄選。
工作項目 (一) 辦理資安管理制度事項:
(二) 辦理機關資安責任等級應辦事項。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四) 聘用期間,須接受機關工作上之指派調遣。
工作地址 ⾼雄市楠梓區加昌路600號。
聯絡E-Mail yachis@epza.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應檢附文件:
1.報名表(請至本處網站下載)。
2.應徵履歷表(請至本處網站下載,請用A4紙張直式橫書繕打,自傳務必填寫)。
3.畢業證書影本、工作經歷、證照及證書等證明文件影本(請將相關證明文件掃描成1個PDF檔)。
(二)報名方式:
1.請於112年6月27日下午5時前,將上開「報名表」(EXCEL或ODF檔案)、「應徵履歷表」(WORD或ODF檔案)及「相關證明文件影本」(掃描成1個PDF檔案)以電子郵件傳送至承辦人員電子信箱yachis@epza.gov.tw,電郵主旨請一律註明「應徵第一組聘用人員(技術員)報名表-○○○(姓名)」。
2.請注意檔案大小合計勿超過10MB,並請索取讀取回條,報名後如未收到回條或電郵回復者,請逕洽本案聯絡人。
(三)甄選方式:
1.書面審核:審核合格者,另函通知參加筆試。
2.第一試(筆試):符合資格者,均得依公文通知參加筆試【預定於112年7月或8月辦理,筆試日期將於112年7月10日前公告於本處網站】。
3.第二試(口試):筆試須達50分(含)以上,且筆試總成績前5名(同分時增額)者參加口試。【本處將於確認筆試成績後,另案通知符合人員參加口試】
(四)成績計算標準如下:
1.第一試(筆試)科目:資通安全概論(測驗題)占總成績80%。
2.筆試成績計算至小數點後2位數,第3位數採四捨五入法進入第2位數。
3.依筆試總成績排序選取至多5名(同分時增額)參加口試;筆試成績未達50分者,不得參加第二試(口試)。
4.第二試(口試):占總成績20%,口試評分項目包含儀態、表達溝通能力、才識等;口試委員評分後平均計算至小數點後2位數,第3位數採四捨五入法進入第2位數。
5.總成績計算:第一試(筆試)成績占總成績80%,第二試(口試)占總成績20%,兩者相加為總成績。
6.錄取方式:總成績最高者為正取人員,如總成績相同,以筆試總成績高者為優先。
(五)其他:
1.本聘用人員為聘用六等至聘用七等,起薪為六等一階280薪點 (折合新臺幣36,316元),並依年終評核結果晉薪,最高可達424薪點(折合新臺幣54,992元)。上開薪點折合率129.7元,如遇行政院通案調整薪點折合率,逕以最新規定計之,其他規定依聘用人員聘用條例、經濟部聘僱人員敘薪及評核處理原則、本處聘僱人員敘薪及評核處理原則及聘用人員相關法規辦理。
2.本案甄選除正取人員1名外,得增列備取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3.錄取人員應依書面通知之時間、地點報到,經通知逾期未報到者,即視為放棄錄取資格。
4.錄取人員自報到日起試用3個月(試用期間支全薪),如經考核其試用期間工作績效、品德操守、學識才能、服務態度認定不合格,即停止試用並不予聘用。
5.經審未符初審條件資格者、相關證件檢附不齊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報名所附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證屬實,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聘用者,逕予解聘。
6.本案聯絡人:07-3611212轉625洽宋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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