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海洋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25-02-20~2025-03-06 |
資格條件 | (一)現敘薦任第六職等以上,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 (二)具2年以上政府或民間工程(建築、土木、水利或河海)相關工作經驗者。 (三)111年至113年之考績需1年列甲等、2年列乙等以上,且近3年無懲戒或懲處紀錄。 (四)具備下列資格者優先考量: 1.專業證書或證照: 採購專業人員基礎以上證照資格、公共工程品質管理訓練合格、或具備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 (建築師、土木工程技師、結構工程技師、水利工程技師等)高等考試合格證書者。 2.專業學歷: 具備建築、土木、水利或河海等大學以上相關科系學歷者。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情形。 |
工作項目 | (一)工程查核及管理、廳舍及設備管理、房屋修繕等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業務。 |
工作地址 | 海洋委員會秘書室(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25號4樓) |
聯絡E-Mail | sh008008@oa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符合徵才資格條件者,請於114年3月6日前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我的履歷」內容及填寫自傳,並將現職派令、現職銓敘審定函、最高學歷證書、考試及格證書、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其他任用資格證明等相關資料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上傳至該系統,完成應徵流程。 (二)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遴用者或未符合資格條件者,不再通知及退件,檢附資料不全者視同資格不符。 (三)本職缺除正取1名外,並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面試成績須達80分以上),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聯絡方式:07-3381810分機261717盧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