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徵求 約僱人員~2025-05-22

徵才機關 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5等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5-05-19~2025-05-22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研究所碩士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5年以上環保工作經驗且服務成績優良者(須繳付證明文件)。
(三)熟悉Office等相關電腦操作。
(四)具英檢能力尤佳。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列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1.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之徵收、退費及查核等工作50%。2.開發案會審、環評案件會審20%。3.辦理營建專案計畫20%。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0%。
工作地址 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桃園市桃園區法治路1號)。
聯絡E-Mail 10015790@mail.ty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日期及地點:親自或委託報名,自即日起至114年5月22日17時止,於上班時間向本局人事室(桃園市桃園區法治路1號)辦理報名手續,報名表請於本網頁下方自行下載填寫,或至人事室領取,人事室電話:03-3386021#7102黃小姐。
二、報名應繳下列文件:(以A4紙張列印)
(一)報名表一份。
(二)相片一張(黏貼在報名表)。
(三)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粘貼在報名表)。
(四)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及服務成績優良證明各一份。
(五)其他相關有利評選證明文件(如英文能力證明)影本一份。
(六)自傳一份(500字為限,以A4紙張繕打)。
(七)於信封上註記應徵D62001013職缺。
三、甄選方式:分書面審查及面試二階段,第一階段書面審查擇適合者錄取參加面試。
四、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五、甄選結果:錄取名單將公告於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網站最新消息,並電話通知正取人員依限報到。
六、僱用期間:自錄取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七、待遇:每月薪資以五等320薪點(每月44,512元)倘薪點折合率經主管機關調整,依調整後標準計算。並享有勞保、健保。
八、錄取人員經通知未依期限報到以棄權論。
九、備取保留期間: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十、正式上班後由本機關按規定訂立契約,如有違反契約規定者,即予解僱。
十一、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據相關規定辦理。
十二、報名表及相關資料於甄選完畢後依規定予以銷毀,恕不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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