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徵求 約僱人員~2025-05-06

徵才機關 桃園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5等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5-04-22~2025-05-06
資格條件 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工作項目 1.辦理文書作業管理業務。50%
2.辦理公文管理。20%
3.辦理檔案管理。20%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0%
工作地址 本中心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1號6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待遇:5等1階(280薪點),月薪新臺幣37,800元。
2、應徵時間:即日起至114年5月6日(星期二)止,請於截止日前寄達或親送本中心人事室吳小姐收,並請於信封袋上註明「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及白天聯絡電話、手機字樣,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
3、應附證件:
(1)簡歷表(如附件,自傳需親自簽名)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4)其他相關經歷證件(如服務證明須含工作內容)
所附證件影本一律以A4規格繳交,並依序裝訂成冊。
4、附註:
(1)工作期程:自實際到職之日起至114年10月9日止,本職缺為育嬰留職停薪期間之職務代理人,如遇留職停薪人員提前回職復薪,應自回職復薪日起無條件解僱。
(2)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甄選,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正取1名,備取2名,候用期限3個月,該期間有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時得予以遞補。
(3)資格不符者與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4)聯絡電話:03-3322111分機115吳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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