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勞工局職訓就服中心 徵求 助理員~2025-09-04

徵才機關 臺南市政府勞工局職訓就服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稱 助理員
職系 社勞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72-臺南市
有效期間 2025-08-26~2025-09-04
資格條件 1.現敘委任第3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公務人員,符合本職缺任用資格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等不得任用情事。
3.具勞工行政相關學識,並熟悉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失業者職業訓練作業規定、就業服務法、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及就業保險法有關法令規章。
工作項目 1、職業訓練相關業務。
2、綜合業務(研考、簡報製作、庶務等)。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南市政府勞工局職訓就服中心(民治市政中心為主,視工作情形需配合全市工作地點之調整)。 台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永華市政中心、台南市新營區民治路二段6號民治市政中心
聯絡E-Mail sjy@mail.tainan.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方式應徵(不受理紙本或電子郵件寄件應徵)。
2、請於應徵期限內登入行政院人事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包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3、將下列證明文件(請於影本文件註記「與正本相符」並簽名)依序排列,合併掃瞄為單一PDF檔案(A4格式)後上傳至該系統:
(1)現職派令
(2)最近1次銓審函
(3)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獎懲令及訓練進修影本
(4)考試及格證書
(5)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6)外語能力證明資料或其他專長證件(無則免附)
(7)若有曾任主管職務、同職務列等及各職務歷練之證明資料,亦請檢附資料(例如銓敘審定函、派令等相關文件影本)
4、未依公告檢齊相關證件、逾期及不合者恕不受理報名。本職缺視應徵人員資格條件及相關經歷,不合者得予以從缺公告。
5、本職缺為人員調職預估缺,如人事調動案撤銷,本職缺徵才公告即溯及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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