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故宮博物院 徵求 聘用職務代理人~2025-09-10

徵才機關 國立故宮博物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6等
職稱 聘用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8-27~2025-09-10
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博物館學、藝術教育、數位學習課程教學、社會人文相關系所學士級以上學歷,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工作經驗一年以上為佳。
(二)主動積極、抗壓性高、擅於溝通、認真負責、能獨立規劃與執行專案業務。
(三)熟悉電腦文書處理。
(四)具公文寫作及政府採購等行政工作經驗者尤佳。
(五)平日或假日如遇業務需要可配合加班或值班(可於平日補休)。
(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第28條第1項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等不得任用之情事。
(七)不得具有公司(商號)負責人、董監事身分情形。
工作項目 (一)博物館統整跨領域課程及館校合作規劃與執行。
(二)故宮線上學校內容開發建置與推廣。
(三)故宮偏鄉學校巡迴課程執行。
(四)教育部美感體驗課程專案開發與執行。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士林區至善路二段221號。
聯絡E-Mail changi@npm.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待遇:依「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支給328薪點,折合金額45,624元。
(二)報名方式及檢附表格:
1.應徵表格:請至「本院網站首頁→關於故宮→博物館行政→政府資訊公開→申請表單下載→國立故宮博物院應徵表格→國立故宮博物院應徵表格(職務代理人)」下載及填寫。
2.方式一:線上報名
請於114年9月10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選擇「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註冊並線上填寫履歷(含學經歷、自傳),並將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取得外國學歷請附駐外館處驗證文件)及語文檢定、專業證照或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等相關資料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後上傳。
3.方式二:通訊報名
請於114年9月10日前將應徵表格、履歷表等上述相關證明文件以A4格式依序裝訂,郵寄至「國立故宮博物院處展示服務處 康綉蘭簡任編纂兼科長收」(地址:111001臺北市士林區至善路二段221號),並於信封註明「應徵展示服務處聘用人員(職務代理人)」,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
(三)甄試及錄取公告程序: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者,將不另行通知,所寄書面應徵資料如需返還者,請附足資回郵信封,俾利郵寄。本次甄選,得視成績增列候補至多2名,期限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本職缺屬進修留職停薪期間之職務代理,工作期間預計自實際報到之日(114年9月18日後)起至回職復職前1日止。期間倘代理原因消失,聘用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聘,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
(五)另本職務係預估缺,如現職人員回職復薪,則該職缺逕予取消。
(六)聯絡電話:(02)28812021轉2354,康簡任編纂兼科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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