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衛生福利部桃園療養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用門診兼職護理師(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5-05-06~2025-05-15 |
資格條件 | 1.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具護理師證書。 3.熟諳電腦文書軟體(word、Excel、Powerpoint等)。 |
工作項目 | 1.戒菸個案管理(資料鍵入及電話追蹤)。 2.門診業務協助。 3.各活動支援與協助。 4.其它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龍壽街71號 |
聯絡E-Mail | linezwu@typc.mohw.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意者請於114年5月15日下午17時前先行至衛生福利部桃園療養院(首頁/徵才項下)填寫「衛生福利部桃園療養院各類人員甄選登記表」(請依照本院格式填寫),併同將履歷表、身分證影本、畢業證書、經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等相關資料電子檔於上述公告截止日前mail至承辦人信箱(linezwu@typc.mohw.gov.tw);如未收到回復,請於114年5月15日下午17時前來電03-369-8553分機1204洽詢。 4.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僱用: (1)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2)本機關首長及用人單位主管長官之配偶及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 (3)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5. 薪資:以時薪每小時300元,每日上班時數最多8小時,每周40小時,每月上班天數不超過22天,為期一半年。其他勞健保等均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辦理。 6. 僱用期間: 自僱用日起至115年7月5日 7. 本院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及本院業務需要,擇優通知面試並於口試前辦理筆試或實作測驗等 8. 本次公開甄選經約談者,得視甄選成績增列候補名額,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錄取結果於核定後公告於本院網頁(首頁/訊息專區/最新消息項下)查詢,錄取人員並另行電話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