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7等至7等 |
職稱 | 聘用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4-30~2025-05-07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有碩士以上學位證書,且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 (1)環境、化工相關碩士以上學位證書者。 (2)領有下列證照之一者(乙級以上空氣污染、乙級以上廢水處理、乙級以上廢棄物處理、噪音量測、空拍機等)。 (3)具有環境保護稽查或國土破壞稽查相關工作經驗1年以上者。 2.國內外大學畢業,且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 (1)領有下列證照之一者(乙級以上空氣污染、乙級以上廢水處理、乙級以上廢棄物處理、噪音量測、空拍機等)。 (2)具有環境保護稽查或國土破壞稽查相關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3.國內外專科畢業,且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 (1)領有下列證照之一者(甲級空氣污染、甲級廢水處理、甲級廢棄物處理、 噪音量測、空拍機等)。 (2)具有環境保護稽查或國土破壞稽查相關工作經驗3年以上者。 |
工作項目 | 1.辦理環境整頓遏止非法污染環境行為等專案、計畫或相關研究業務。 2.辦理稽查專案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板橋區民族路57號及其他指派地點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採通訊報名方式,意者請檢附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至新北市政府徵才看板下載報名表,並務必註明應徵職務為環保稽查科7等聘用人員職務代理人)、最高學歷證件(國外學歷須檢附經本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並須加附經本國駐外單位或國內公證人等認證之中文譯本)、相關經歷證明文件、相關證照及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親送或郵寄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人事室(220243新北市板橋區民族路57號),恕不受理傳真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 2.報名日期:民國114年4月30日至114年5月7日止。 3.合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4.本次公開徵選因職缺有限,未能立即遴用者,依徵選名次得增列候補人員,列冊候用,期間5個月,俟有出缺時另行通知派補。 5.聯絡人電話:(02)2953-2111分機2063王小姐。 6.進用期間:預計自報到日起至育嬰留職停薪人員復職前一日止(留停期間:114年5月1日至114年7月31日)。 7.薪資標準:聘用7等328薪點支薪(44,28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