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 官職等 | 312薪點(折合新臺幣43,399元) | 
| 職稱 | 約聘輔導員(職務代理人)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5-09-19~2025-09-26 | 
| 資格條件 | (一) 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並具有2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 (二)具電腦操作WORD、EXCEL、INTERNET等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及文書實務經驗、學前教育、教育行政相關科系,或曾任公務機關職務代理者尤佳。  | 
		        
| 工作項目 | (一) 輔導公私立幼兒園及評鑑、輔導工作。 (二) 公私立幼兒園課程教學與專業發展相關事宜。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9樓西北區(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學前教育科) | 
| 聯絡E-Mail | edu_ace.13@gov.taipei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聘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或至留職停薪人員回職復薪前1日止;錄取人員聘用期間如聘用原因消失或不適任該項工作經本局主動通知,應無條件解除聘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報名日期、地址及連絡方式: (一)自即日起至114年9月26日(星期五)前檢具相關證件以郵寄(以郵戳為憑)、親送或委託方式送達至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學前教育科報名。 (二) 報名應繳表件不齊全或不符合報名資格者,將不予安排參加甄試,恕不辦理補(退)件亦不另行通知,報名者所填寫之資料或繳交之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有填寫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撤銷其錄取資格。 (三)地址:11008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9樓西北區張股長收。 (四)聯絡人:張股長,電話:2720-8889轉6382。 應繳表件: (一)履歷表。 (二)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三)國民身分證(影本)。 (四)服務經歷證明文件(影本)。 (五)個人自傳約3百字(內容含1.家庭概況及學經歷 2.個人專長及報考動機3.個人理念及工作期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