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竹北分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稅務員 |
職系 | 財稅金融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1-新竹縣 |
有效期間 | 2023-05-03~2023-05-11 |
資格條件 | 一、具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考試及格,符合財稅金融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6職等(含)以上者。 二、國內外大學(含)以上畢業。 三、無限制調任情事者。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五、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之情事(按:如有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股東等,請於到職前處理竣事)。 |
工作項目 | 國稅稽徵業務 |
工作地址 |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竹北分局(新竹縣竹北市縣政九路120號) |
聯絡E-Mail | nh19851@ntbna.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採線上報名方式遞件(恕不受理紙本郵寄應徵) (一) 本職缺應徵作業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需填寫自傳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履歷表電話聯絡資訊請更新正確,另請撰寫簡要自述,完成授權同意開放調閱履歷資料,並將下列證明文件全數上傳該系統。 (二) 應檢附證明文件如下: 1. 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2.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 現職派令影本 4. 最近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5.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二、本職缺視甄試及面談結果擇優增列候補名額,並以依序遞補本項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職務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初審合格者,通知參加面談。(初審不合格恕不另行通知) 三、聯絡電話:03-5585700分機701楊小姐,若欲詢問職缺工作內容請洽03-5585700分機201廖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