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地政局 徵求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2025-11-17

徵才機關 新北市政府地政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5等280薪點,薪資38,948元
職稱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5-11-06~2025-11-17
資格條件 1.國內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2.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工作積極、有服務熱忱、溝通能力良好。
3.具有地政業務相關之工作經驗者尤佳。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形之ㄧ者。
工作項目 支援汐止地政事務所,協助辦理地籍測量、地政等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進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5年7月30日止或留職停薪人員回職復薪之前1日止)。
工作地址 工作地點:新北市汐止地政事務所,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262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請檢具下列文件於公告期限內郵寄至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3樓地政局人事室曾小姐收(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3233,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均不受理),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地籍測量科5等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支援汐止地政事務所。
1.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及應徵人員基本資料表(請至本局網頁下載:首頁 > 公布欄 > 機關徵才,並另將應徵人員基本資料表電子檔寄至AD2525@ntpc.gov.tw,主旨請註明「應徵地籍測量科5等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支援汐止地政事務所。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相關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工作經歷證明影本(如離職證明書或勞保加退保異動證明等)。
5.其他專業證照影本。
6.上述影本請雙面列印並註記「本影本與正本相符」並請應徵者本人簽名。
三、甄審通知:合於初審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面試後,從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錄取情形公告於本府「新北市徵才」網頁,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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