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徵求 約僱科員~2025-11-20

徵才機關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科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11-13~2025-11-20
資格條件 一、中華民國國民並無雙重國籍者。
二、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工作項目 一、綜合彙整研考。
二、流行音樂消費爭議相關事宜。
三、藝文場館督導及履約管理相關事宜。
四、辦理文化產業、一般綜合性行政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110204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西北區
聯絡E-Mail aq2363@gov.taipei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應繳文件:
(一)個人履歷表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等資料影本(國內外學歷須經教育部認可)。
(三)採線上報名者,於114年11月20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填寫個人資料(含簡要自述)、授權取得履歷資料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請將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相關經歷證明文件等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
(四)以紙本報名者,請於114年11月20日前(以郵戳為憑)寄臺北市政府文化局人事室(地址: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西北區),信封請註明「應徵文創發展科約僱科員」,逾期恕不受理。
(五)報名者未依前開說明提供相關文件資料或有缺漏者,將視為資格不符。
二、預定進用期間:職務代理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如職務代理原因消失時應無條件解僱。
三、待遇:新臺幣月支報酬280薪點,依折合率計算約38,948元
四、聯絡人:湯股長 02-27208889分機3626。
五、備註:
(一)需熟諳電腦文書操作,具公文撰寫能力者。
(二)本局得先書面審查,合者通知面談,不合者恕不退件及函復。
(三)本職缺得視業務需要擇優增列候補人員 2 名,並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6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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