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彰化縣和美鎮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 官職等 | |
| 職稱 | 約僱人員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50-彰化縣 |
| 有效期間 | 2025-11-11~2025-11-18 |
| 資格條件 | 1.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兼具外國國籍者。 2. 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且具有電腦操作能力,熟悉電腦文書者。 3. 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工作經驗者或具地政、土地管理相關科系畢業尤佳。 4.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三親等內迴避任用及第28條所列情事者。 |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地政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二)職務說明: 1.僱用期間:自簽約日起至116年11月09日止,前開期間倘請假人員提前復職或代理原因消失即無條件解聘。 2.職等及薪給:依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相關規定,以約僱四等1級250薪點標準支給,折合薪資34,775元/月。另健保及其他保險均依相關規定辦理。 |
| 工作地址 | 彰化縣和美鎮鹿和路6段337號。 |
| 聯絡E-Mail | lin0815@hemei.chcg.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應檢具文件 1.報名表(含自傳) 2.最高學歷證明文件 3.經歷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4.技能檢定專業證照 5.通過英語能力測驗相關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二)以上證件請以A4格式影印,於報名截止日前親送、委託或掛號郵寄:彰化縣和美鎮鹿和路6段337號彰化縣和美鎮公所人事室收,信封務必註明應徵約僱人員,郵寄者請自行估算寄達時間,逾期不予受理(以郵戳為憑)。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退件及通知,如欲退件者,請附回郵信封。 (三)依書面審查分數擇優錄取,必要時得擇優通知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聯絡人及電話:04-7560620#155林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