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政府殯葬管理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業務助理(夜班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5-06-11~2025-06-25 |
資格條件 | 1、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者。 2、具小客車駕照及駕駛經驗者尤佳。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8 條不得為公務人員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1、辦理夜間遺體入館登記。 2、遺體外觀辨識及身分確認。 3、各場地訂租使用管理。 4、環境安全巡視。 5、夜間家屬、警政、檢察署等機關通報遺體接運、驗屍、解剖等事宜。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大有路916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應檢附資料: 1、履歷表:請使用下附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格式,須貼相片並註明聯絡電話,另務必於簡要自述欄位描述工作經歷(含職務、內容、任職起訖年月)。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國民身分證影本。 4、兵役證明(無則免附)。 5、「近3個月內」衛生所、診所或醫院開立之勞工或一般健康檢查報告影本(恕不接受後補件)。 6、工作經歷證明、駕照、證照或證書影本(無則免附)。 7、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無則免附)。 (二)請於114年6月25日下午5時前,將資料送達或寄達至桃園區殯葬服務中心(地址:桃園市桃園區大有路916-2號2樓),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桃園區殯葬服務中心業務助理」,檢附資料不齊或逾時送(寄)達者均不受理。 (三)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不符資格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四)面試內容包含「電腦打字測驗(含Word基本操作)」及「冰櫃實地測驗(須接觸大體)」。 (五)本所擇優錄取正取1人,候補2人為限,候補期間5個月,以遞補相關職缺為限,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無合適人選時,本所得予從缺。 (六)待遇:月薪 31,450 元(含自付勞健保),另本職務如平時表現良好無重大過失者,每月可依「桃園市政府殯葬業務提成獎金支給要點」支給提成獎金18,000 元。 (七)聯絡電話:03-325-1569分機50人事室范小姐;如欲詢問職缺工作內容請洽03-325-1569分機25吳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