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中區區公所 徵求 技佐~2025-06-22

徵才機關 臺中市中區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職稱 技佐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5-06-12~2025-06-22
資格條件 (一)經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人員。
(二)大學以上學歷畢業。
(三)具有土木工程職系法定任用資格。
(三)報名截止日前無限制調任情事者。
(四)未具雙重國籍,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六條、第二十八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十二條各款情事之一,且未受懲戒處分、品性端正者。
(五)本職缺預定114年8月1日出缺。
工作項目 (一)區里建議工程、廳舍修繕、中央補助計畫、代辦經費及其他工程等相關業務。
(二)路燈PFI業務、臨時性工程使用道路申請等。
(三)農林漁牧、經建財稅(含綜所稅申報收件)、法院公告業務、動物防疫、地政等業務 。
(四)天然災害緊急搶修搶險。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中區區公所(臺中市中區成功路300號3樓)
聯絡E-Mail tccgc1264@taichun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符合前列資格條件,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填具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同意授權開放履歷供徵才機關調閱。
(一) 請將下列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為報名附件,現職非本職缺職系者,需另附得調任本職系之資格證明。
1.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2.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3.現職派令及銓審函影本。
4.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5.通過英語檢定考試或其他語文考試者,請檢附佐證資料影本。(無則免付)
6.其他相關證書,如政府採購證照 (無者免附)。
(二) 未填寫履歷表自傳,或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本所不另行通知補件)。
(三)應徵期間:114年6月12日至6月22日止。
(四)請務必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手機。
(五)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個別以電話通知面試時間,若資格不符、資料不全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及退件。
(六)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七)本案除正取1名外,擇優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內有效,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八)錄取公告:公告於本所網頁,錄取者並以電話或語音留言通知。
(九)相關詢問事項請洽(04)22222502分機103陳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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