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家兒童未來館籌備處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專案工程師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6-11~2025-06-30 |
資格條件 |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且不得兼具外國國籍;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應迴避任用及第28條第1項不得任用情事,且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 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公務員服務法有關兼職、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等情事者。 二、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土木工程、結構工程、建築工程、都市計畫技術、景觀設計、機電工程等相關大學以上系所畢業,且具有與擬任職務相關之二年以上工作經驗。 三、熟悉電腦文書處理、公文撰寫,且負責盡職,具良好溝通協調能力與文字撰寫能力。具政府採購專業人員證照、公共工程品質管理訓練班結業証書尤佳(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場館興建工程、機電與專業設施(備)之規劃、建置、維護、管理等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5樓 |
聯絡E-Mail | mipa@ncfm.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符合資格且有意願者請檢具下列資料(以A4格式影印,依序排列),於114年6月30日前(以郵戳為憑),逕寄「國家兒童未來館籌備處,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5樓,黃先生收」,逾期或資料不齊者,恕不受理: (一) 個人履歷表(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站首頁>事求人>公務人員履歷空白表格下載>,下載「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其中,「簡要自述」部分請敘明專長、工作經驗,並請簽名)。 (二) 國民身分證影本(正反面)。 (三) 教育部認可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如為外國學歷者,請附中文翻譯本及經我國駐外使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經外交部授權機構驗證之國外學校學位證書。 (四) 相關工作證明文件(如:離職/服務證明)、專業、外語能力或其他證明文件影本。 (五) 信封請註明應徵「專案工程師」職務及白天聯絡電話。 二、另請至本項公告項下,下載「專案工程師公開徵選報名表」,填妥後以電子郵件將電子檔寄至。mipa@ncfm.gov.tw(本信箱僅供寄送報名表電子檔之用;請勿更動報名表格式;電子檔收件截止日同紙本資料,如電子檔資料與紙本資料有出入以紙本資料為準),信件主旨統一為:○○○(應徵人姓名)_專案工程師公開甄選報名表。 三、以上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掛號回郵信封俾利郵寄,未附者本籌備處將逕行銷毀,以符合個人資料保護原則。 五、薪資標準: 學士畢業者328薪點起薪,月支報酬新臺幣45,624元;碩士畢業者344薪點起薪,月支報酬新臺幣47,850元。 如具與擬任職務性質相近之公務工作年資,或具有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土木、結構、大地等技師或建築師證照者,得於錄取後提供相關佐證文件依本處約用人員管理要點提敘薪級,惟以所任職稱最高薪點為限。 六、本職缺正取1名,得視成績增列備取1至2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算2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七、聯絡人:本籌備處黃先生 02-85216170#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