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高雄市政府民政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職稱 | 辦事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25-07-18~2025-07-21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歷畢業(國外學歷請檢附教育部學歷認定證明文件)且經普考或同等考試以上考試及格。 二、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合格實授,具調任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三、具三年以上區公所工作經驗尤佳。 四、具備簡報製作、計畫撰寫、excel運算能力及英語相關檢定資格者尤佳。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須迴避任用情事、第28條第1項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情事、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第21條不得擔任公教人員情事及無公務人員陞遷法、公務員懲戒法不得辦理陞任情事、無國籍法第20條不得擔任中華民國公職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一、 道路安全宣導彙整作業(含季報統計彙報)。 二、 規劃區公所里幹事年度講習訓練及主管人員班教育訓練課程。 三、 協辦區公所會辦相關案件(陳情案、訴訟案、司法機關調閱案)或其他臨時交辦公文。 四、 區公所與國際城市交流溝通與聯繫等相關事宜。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2段132號 |
聯絡E-Mail | may30608@k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報名方式: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方式採「線上報名」,恕不受理紙本應徵。 二、符合前項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於報名截止日前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報名作業。 (一)請至該系統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或經由eCPA持自然人憑證登入人事服務網【職缺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須含簡要自述)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俾完成授權本局於徵才期間可取得履歷資料。 (二)履歷表每筆資料內容需詳細完整且簡要自述不可空白。 三、請至高雄市政府民政局最新消息徵才公告下載徵才報名表,填寫完竣,併同下列證明文件掃描為單一PDF檔案(證件資料影本請註記資料正確無訛並簽章),上傳「我要應徵」: (一)最近1次派令 (二)最新銓敘部審定函 (三)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四)最高考試及格證書 (五)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六)具通過外語能力檢定者亦請檢附證明文件,未檢附視同無證照。 四、未完整上傳前述報名表及證明文件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如證明文件檔案超過系統要求,請將文件email至may30608@kcg.gov.tw,信件主旨請註明「應徵高雄市政府民政局辦事員職缺」。 報名期間:自114年7月18日起至114年7月21日止。 備註: 一、報名甄選人員經審查資格符合者,將擇優另行通知參加面試。 二、甄審合格錄取人員,須俟本局函報市府核准後始依規定辦理商調程序,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還證件。 三、正取1名、備取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內有效。 四、請務必填寫正確電子郵件及手機號碼,俾利本局聯繫。 五、本局若因故須更改面試時間或地點,將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 聯絡人:洪霈淳 地 址:830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民政局人事室 電 話:07-7995678轉51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