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民政局 徵求 辦事員~2025-07-21

徵才機關 高雄市政府民政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稱 辦事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25-07-18~2025-07-21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歷畢業(國外學歷請檢附教育部學歷認定證明文件)且經普考或同等考試以上考試及格。
二、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合格實授,具調任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三、具三年以上區公所工作經驗尤佳。
四、具備簡報製作、計畫撰寫、excel運算能力及英語相關檢定資格者尤佳。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須迴避任用情事、第28條第1項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情事、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第21條不得擔任公教人員情事及無公務人員陞遷法、公務員懲戒法不得辦理陞任情事、無國籍法第20條不得擔任中華民國公職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 道路安全宣導彙整作業(含季報統計彙報)。
二、 規劃區公所里幹事年度講習訓練及主管人員班教育訓練課程。
三、 協辦區公所會辦相關案件(陳情案、訴訟案、司法機關調閱案)或其他臨時交辦公文。
四、 區公所與國際城市交流溝通與聯繫等相關事宜。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2段132號
聯絡E-Mail may30608@k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報名方式: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方式採「線上報名」,恕不受理紙本應徵。
二、符合前項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於報名截止日前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報名作業。
(一)請至該系統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或經由eCPA持自然人憑證登入人事服務網【職缺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須含簡要自述)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俾完成授權本局於徵才期間可取得履歷資料。
(二)履歷表每筆資料內容需詳細完整且簡要自述不可空白。
三、請至高雄市政府民政局最新消息徵才公告下載徵才報名表,填寫完竣,併同下列證明文件掃描為單一PDF檔案(證件資料影本請註記資料正確無訛並簽章),上傳「我要應徵」:
(一)最近1次派令
(二)最新銓敘部審定函
(三)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四)最高考試及格證書
(五)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六)具通過外語能力檢定者亦請檢附證明文件,未檢附視同無證照。
四、未完整上傳前述報名表及證明文件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如證明文件檔案超過系統要求,請將文件email至may30608@kcg.gov.tw,信件主旨請註明「應徵高雄市政府民政局辦事員職缺」。 
報名期間:自114年7月18日起至114年7月21日止。
備註:
一、報名甄選人員經審查資格符合者,將擇優另行通知參加面試。
二、甄審合格錄取人員,須俟本局函報市府核准後始依規定辦理商調程序,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還證件。
三、正取1名、備取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內有效。
四、請務必填寫正確電子郵件及手機號碼,俾利本局聯繫。
五、本局若因故須更改面試時間或地點,將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
聯絡人:洪霈淳
地 址:830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民政局人事室
電 話:07-7995678轉5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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