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警政署警察廣播電臺 徵求 編輯~2025-07-28

徵才機關 內政部警政署警察廣播電臺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8職等
職稱 編輯
職系 新聞傳播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7-15~2025-07-28
資格條件 1.公私立大專院校以上畢業者。
2.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新聞傳播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人員(不含具警察官任用資格者)。
3.品操限制:
(1)最近3年未因品操風紀受任何行政懲處。
(2)最近1年未因工作疏失受記過一次以上行政懲處或公務員懲戒法規定受懲戒處分或涉案經偵查提起公訴或判決有罪。
(3)未因涉案經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者。
4.最近3年年終考績2年列甲等、1年列乙等以上。
5.口齒清晰,通閩南語,需具主持、播報相關經驗、能力。
6.具有「新媒體」相關工作經驗、實績或經營管理、製作能力者尤佳。
7.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以及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1.節目企劃、主持及新聞播報。
2.新媒體經營(如Podcast)。
3.音檔剪輯與配樂。
4.音樂著作權及有聲資料使用管理。
5.一般行政業務。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本臺節目科(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7號)
聯絡E-Mail jing@pbs.npa.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應徵方式採線上應徵:於公告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點選「我要應徵」,以線上同意開放履歷方式報名,並備妥1.最近一次派令及銓敘部審定函。2.其他專業或語言能力證照等相關資料掃描上傳附件(包含公務人員履歷表簡要自述頁,應徵人員親自簽名之掃描檔),並於114年7月28日前上傳完畢。
2.對外甄選方式時間:符合資格條件者,將視所具資格條件、工作經驗及相關證照,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請務必於履歷表填寫可順利聯繫電話及電子郵件信箱地址),資格條件不符者,不另行通知及退件。獲通知應試者請攜帶身分證於所通知時間內至本臺人事室或指定地點報到(逾報到截止時間10分鐘即喪失應試資格;超過面試時間10分鐘即不得進場)。
3.其他注意事項:繳交文件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者,取消甄選資格;如經錄取,取消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由應試者自行負責。
4.本職缺正取1名,候補1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5.聯絡電話:02-23888099轉5024朱小姐;工作單位5109陳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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