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高雄市立聯合醫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師(三)級 |
職稱 | 醫事檢驗師 |
職系 | 無 |
名額 | 2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25-07-21~2025-07-24 |
資格條件 | 臨床檢驗相關業務、醫院評鑑與教學評鑑辦理事項、新進醫檢師及醫檢實習生教學相關業務。 |
工作項目 | (一)具有醫事人員人事條例第4條規定之師(三)級人員任用資格。 (二)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大專院校(含)以上醫學檢驗相關學系(所)畢業。 (三)具有醫事檢驗師證書。 (四)具區域教學醫院等級(含)以上之醫院從事醫檢工作3年以上經歷。 (五)具台灣醫事檢驗學會認可之專業能力進階MT4醫事檢驗師證書。 (六)具ISO內部稽核員訓練證書者尤佳。 (七)具有機溶劑作業主管訓練證書尤佳。 (八)具台灣醫事檢驗會核發之結核菌抹片檢驗人員認證合格證書者尤佳。 (九)不具外國國籍且未有雙重國籍者。 (十)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所規定各款情事之一。(相關規定請見附加檔案,下載後於「具結書」簽名) |
工作地址 | 高雄市鼓山區中華一路976號。(高雄市立聯合醫院檢驗科) |
聯絡E-Mail | flora24019@k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六、甄選方式:擇優面試,成績100分。 七、報名日期及方式: (一) 報名日期:自114年7月21日起至114年7月24日17:00止。 (二) 報名方式:面試時請攜帶應徵資格所列條件之相關文件正本(驗畢發還): 1. 現職人員:請於報名期間進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完成應徵資料登錄及確認(需填寫簡要自述),並確認已授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於報名截止日前將相關佐證資料(詳報名檢附資料)電子檔上傳至本職缺,未同意授權或未完整上傳佐證文件者,則屬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亦不另通知。 2. 非現職人員:掛號通訊報名(郵戳為憑)或於辦公日之上班時間親送至本院人事室,逾期不予受理。 (三)報名檢附資料如下,A4影本各3份且加註「與正本相符」並簽章以示負責: 1. 公務人員履歷表(一般式3份,內貼半身照片並註明聯絡電話,自傳 不可空白並親自簽名及蓋章)。 2. 具結書(如附檔) 3.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 醫學檢驗科(系) 畢業證書。 5. 最高學歷證明。 6. 考試及格證書。 7. 醫事檢驗師證書(正、反面)(取得醫事檢驗師證書後,如超過12個月尚未執業登錄者,需檢附醫事檢驗師繼續教育25學分以上之證明文件。)。 8. 在職證明或經歷服務證明。 9. 專業能力進階MT4醫事檢驗師證書。 10. 銓審函、最近派令、最近3年考績影本(現職人員檢附)。 (四)郵寄地點:804114高雄市鼓山區中華一路976號4樓 人事室收,並請於信封註明【應徵檢驗科師(三)級醫事檢驗師】。 (五)連絡人:人事室陳小姐(電話:07-5552565轉51461)。 八、面試時間及地點:資格符合者另行通知;資格不符者不再通知。 九、錄取通知:總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70分以上擇優錄取;錄取名單於本院網路公告,未獲錄取者,不再通知。 十、經甄選錄取人員,依權責規定陳報市府核准始可生效。 十一、其他注意事項: (一) 所附證件不齊全者不予受理,個人證件及相關資料如有偽造,取消資格並依法究辦。 (二) 本次甄選得視報名人員情形擇優通知面試及增列備取人員列冊候用;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倘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足資之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十二、其他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