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衛生福利部花蓮醫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7-花蓮縣 |
有效期間 | 2025-04-11~2025-04-30 |
資格條件 | (一)專科(含)以上學校畢業。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三)現職或曾經銓審薦任第六職等以上,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未受轉調限制。 (四)近5年考績2年甲等以上。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第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情事者。 (六)人格特質:樂觀進取、認真負責、言行端正,具高度工作熱忱。 (七)具醫院相關業務經驗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工務組業務管理。 (二)工程機電採購案件規劃及審查。 (三)配合相關工作調整及臨時交辦任務。 |
工作地址 | 衛生福利部花蓮醫院(花蓮市中正路600號) |
聯絡E-Mail | person@hwln.mohw.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履歷自傳不得空白,並上傳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派令、現職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證件影本資料 (資料均為pdf檔)。未完成上傳表件資料、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資格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二)非現職人員請於上開期限內(以郵戳為憑),檢附公務員履歷表、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國外學歷應附駐外館處驗證並提供驗(公)證之中譯本】、最後在職職務派令、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佐證資料,郵寄衛生福利部花蓮醫院人事室胡先生收(97061花蓮縣花蓮巿中正路600號) 並註明姓名、應徵職缺(總務室科員)、白天聯絡電話、電子郵件帳號;如需返還應徵資料,請附貼足郵資回郵信封。 (三)本院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試,錄取正取1名,並視甄選結果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1至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未獲遴用者,不再通知及退件。 (四)若於公告期間內已確認合適人選,將提前結束徵才,恕不另行通知。 (五)有關本職缺如有疑義,請洽衛生福利部花蓮醫院人事室胡先生,聯絡電話:(03)8358141分機1213。 註: 依相關法規定,錄取人員須於報到前具結確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所定情事,並未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具結書下載路徑:本院網站人事室檔案下載專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