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4-18~2025-04-24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需具備文書處理能力,熟悉微軟office軟體操作。 二、具原住民身分或持有身心障礙手冊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勞工保險局職業災害給付組相關業務。 二、職務說明: (一)月支報酬:依「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支給280薪點,並依現行薪點折合率每點135元,核給月薪37,800元(採固定薪點不晉級)。 (二)僱用期間:代理本局職業災害給付組科員留職停薪期間職缺,自僱用日起至114年7月24日止或至留職停薪人員復職前1日。 (三)約僱人員在職期間各項事宜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及其他相關規定辦理。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4號。 |
聯絡E-Mail | 18071@ms.bli.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於114年4月24日前進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頁,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登入後完成應徵資料登錄及確認,如無帳號,請依網站指示前往註冊;並於報名截止日前將最高學歷證書(持國外學歷證書者應檢附經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證明文件,否則恕不受理)及身分證等資料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上傳。 二、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逾期及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未約試者不另行通知,所附應徵資料亦不退件;經錄取後發現所附證件有虛偽不實,或有不得任用之情事者,須自負法律責任並取消錄取資格。 三、本職缺列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2名,亦得視甄選成績不足額錄取,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並可遞補至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 ※聯絡方式: 02-23961266#2948紀小姐(人事法規) 02-23961266#1492李小姐(工作內容) |